网络竞价须知
本项目标的采购,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或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供应商。现发布竞价须知如下:
一、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供应商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服务平台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二、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供应商可登陆本平台网站(网址:https://hxzhcg.com/)免费注册用户名,凭已申请的用户名至本平台办理报名竞价手续(详见《项目公告》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三、意向竞价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本平台指定结算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至本平台办理报名竞价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即可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须注明“竞价保证金”。竞价人中选成为供应商并缴纳服务平台的竞价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平台将其竞价保证金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供应商;其余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将在中选公告期满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本次公开竞价活动,因竞价人的人数未达到3个而取消,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本平台将在竞价时间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若意向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未参与报名或未成功报名,本平台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竞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本平台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查,即对意向供应商所提交竞价材料的齐全性进行审核。意向竞价人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四、网络竞价流程如下:
1、意向供应商在报名前登录本平台网站免费注册用户名。
2、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平台指定账户,并携带报名材料至本平台办理报名手续。
3、意向供应商登录本平台网站选择本项目标的,点击“申请竞价”。
4、若报名参与竞价的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达到3个以上(含3个)时,本平台在竞价会开始前1个小时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
5、竞价人凭已激活的竞价用户名登录本平台网站,在竞价开始后对本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本次网络一次报价,各竞价人在正式报价前,可通过本平台网站首页进入竞价流程指导,充分了解网络一次竞价的流程。
在报价时间内,各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低报价者。
6、本次网络反向多次竞价,每个标的竞价均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各竞价人在正式报价前,可通过本平台网站首页进入竞价流程指导,充分了解网络反向多次竞价的流程。
(1)自由竞价阶段时间为1小时。在本阶段竞价人可以对目标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不高于挂牌价或按减价幅度减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2)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价人即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报价,当前的最低出价者即为该序号标的的供应商,该序号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报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序号标的的供应商,该序号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五、串通报价的认定
下列情形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
1、竞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2、竞价人之间约定部分竞价人放弃竞价或者中选;
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价;
4、竞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竞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不同竞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价事宜;
6、不同竞价人的竞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经办人为同一人;
7、不同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不同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从竞价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9、竞价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选的竞价人费用补偿;
10、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
11、其他参照《招标竞价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中认定“串通竞价”的情形。
经服务平台认定为串通竞价的,服务平台不予退还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于6个月内不予通过该竞价人就本服务平台的其他交易项目的报名审核,串通的竞价人给服务平台、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六、竞价成交后,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汇达本平台指定账户,并携带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的缴款凭证至本平台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平台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向供应商当场送达《合同签订通知书》,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供应商与委托方之间的采购合同即时成立,采购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
七、供应商的确定:
1、按照本须知第四、五点所述的竞价方式产生最终的竞价结果于竞价结束之时确定供应商。
2、若因原供应商被取消中选资格而递补确定供应商的,经该交易项目的委托方书面同意后,可按照各竞价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时,服务平台对每个竞价人的最低报价进行的排名),以各竞价人的最低报价从低到高递补确定供应商。递补确定供应商的,被递补的供应商在收到本平台通知(本平台发出的通知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若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已经收到并了解通知内容,送达完成)时即确定为供应商。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竞价成交后,本平台除向供应商提供《竞价结果通知单》、《合同签订通知书》、交易服务费发票外,不再提供有关标的其他单证。
2、若发生供应商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则本平台在征得项目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后,可按照各竞价人最终报价排名(即报价结束后,对每个竞价人的最低报价进行排名),以各竞价人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递补确定供应商或收回竞价标的重新组织竞价。
3、供应商未经本平台和委托方书面同意而单方修改相关竞价文件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平台网站对竞价事项之表述与本须知规定有出入之处,以本须知为准。
5、在供应商产生前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平台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争议涉及本平台时,当事人可以向本平台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本《海峡纵横供应链采购服务平台网络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